化学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与设备报修须知 |
1.化学教学实验中心维修范围仅涵盖实验教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 2.科研实验室基础设施修缮,中心接报后行文后勤部,由后勤决定是否维修,科研仪器设备请自行维修维护。 3.实验楼、下文山湖3楼实验室水、电和灯管以及各类应急业务请先与中航物业联系(联系电话:26732006),若物业无法解决或维修过程中需要购买维修材料,请按网上报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由中心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4.北二楼、金工坊没有承包给中航物业,所有实验室均需网上报修,由中心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5.请点击此处登录深圳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入口后报修,网上报修后请与中心联系,中心受理后拟文经院领导签字后,由报修人自行送至后勤部综合办公室,地址:新西南餐厅615(中心联系人:陈启乐,短号691107.实验楼P332,26533636)。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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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综合报修服务平台启用通知 | 2015-08-30 10:55:52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