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巡查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5-04-02 点击数:1969
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巡查安排表
为更高效的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对人员及巡查内容作如下安排:
1. 巡查范围:
我院所有教研实验(实验楼、北二楼、下文山湖、金工坊)
2. 巡查频率:
每两周巡查一次;
3. 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孙宏元、赵绪新、吴其兴、韦少慧、何晋华
第二组:张培新、孙灵娜、李永亮、廖传东、柴晓燕
第三组:高 原、李翠华、周学昌、林志兰
第四组:何传新、赵丽青、何庆华、吕广辉
第五组:任祥忠、杨 波、游新奎、于厚春
中心成员负责巡前联系小组成员,协调巡查时间;巡查时记录各实验室安全、卫生隐患及整改意见;巡查后将整改意见表格交给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在学院主页公告;
实验中心成员负责当次巡查落实整改情况;
同一实验室两次未落实整改意见的由学院约谈实验室责任人。
校历周数 | 实验室安全 督查组 | 巡查组成员 |
第一、二周 | 第一组 | 孙宏元、赵绪新、吴其兴、韦少慧*、何晋华* |
第三、四周 | 第二组 | 张培新、孙灵娜、李永亮、廖传东*、柴晓燕* |
第五、六周 | 第三组 | 高 原、李翠华、周学昌、林志兰* |
第七、八周 | 第四组 | 何传新、赵丽青、何庆华、吕广辉* |
第九、十周 | 第五组 | 任祥忠、杨 波、游新奎、于厚春* |
第十一、十二周 | 第一组 | 孙宏元、赵绪新、吴其兴、韦少慧、何晋华* |
第十三、十四周 | 第二组 | 张培新、孙灵娜、李永亮、廖传东、柴晓燕* |
第十五、十六周 | 第三组 | 高 原、李翠华、周学昌、林志兰* |
第十七、十八周 | 第四组 | 何传新、赵丽青、何庆华、吕广辉* |
第十九、二十周 | 第五组 | 任祥忠、杨 波、游新奎、于厚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