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论文查重要求
各位老师及2015届全体毕业班同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论文查重要求
应学校教务部2015年4月9日发布的“深圳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避免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创作质量,净化学术风气。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检查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请按本本系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数的25-35%进行抽查,抽查重点为优秀毕业论文及新专业毕业论文。按相关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获得优秀的学生需要提前申请,不提前申请者,其论文不能被评为优秀,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100%进行查重;若申请优秀的论文数量不能满足最低抽查的要求,不足部分的名额从其他非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论文中随机抽取。
(2)按学校分配的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数量,根据各系2015年毕业答辩学生人数,具体的分配名额如下:化学专业抽取的查重论文数量为20-40篇,最低不能少于20篇论文;应用化学专业抽取的查重论文数量为17-34篇,最低不能少于17篇;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抽取的查重论文数量为13-26篇,最低不能少于13篇;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抽取的查重论文数量为10-19篇,最低不能少于10篇。
(3)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毕业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为:论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除去封面、目录、注释、致谢、附录),电子文档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doc,申请优秀的论文在后面标注“优秀”二字。各系将抽查的学生论文按照上述要求整理完毕,于4月22日交给薛洋老师。
(4)获得“优秀”的毕业论文,其论文的复制比不能超过20%;获得“良好”的毕业论文,其论文的复制比不能超过30%;获得“及格”的毕业论文,其论文的复制比不能超过35%;若论文复制比超过45%,取消本次论文的答辩资格。论文复制比在35-45%之间的论文,需要进行整改,直到复制比低于30%,否则不予答辩。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