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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收、处理实验室“三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点击数:3628

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三废”回收通知

接学校实验与设备部通知,实验室“三废”必须使用实验与设备部的专用废液桶且贴有专用标签的才予以回收。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统计好所在实验室的“三废”信息和待处理的过期失效药品,按要求填好《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申请表》和《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三废”回收处理标签模板》于20141231日前电子版发至chemkufang@163.com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实验室门牌安全与卫生负责人为签字人】的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库房P323【无纸质版的申请实验中心不予受理】实验中心整理各个实验室废液信息并提交到实验与设备部打印标签后,通知联系人到库房P323领取标签并粘贴在待回收的废液桶上,等待学校回收。待处理的过期失效药品须向实验中心提前提交过期失效药品清单(含试剂名称、规格、重量、数量等信息),提交学校后由实验与设备部咨询处理公司处理意见后方予以回收、处理。

联系人:何晋华    26059193

 

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申请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验室“三废”回收处理标签模板

 

我校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签订的处理分类

 

 

关于回收实验室“三废”的通知
实验与设备部 2014-12-15 11:19: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实验室整洁及安全,请相关单位按我部门“三废”的处理流程进行分类回收。各单位先统计好所在单位实验室“三废”的具体名称、编号、类别(分类标准参照下附表执行)、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数量等信息(参照以下所附模板)发luran@szu.edu.cn,然后请到办公楼542李老师处领取打印标签,在废液桶上标注;待处理的过期失效药品须向我部提前提交过期失效药品清单,由我部咨询处理公司处理意见后方予以回收、处理。

  各单位实验室“三废”不是使用我部要求的专用废液桶或无我部打印之标签者不予以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标签不全或标签脱落的不予以回收,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各有关单位回收后的三废请放于安全地方进行临时保存,并通知我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回收,我部将于近期对所收集的实验室“三废”统一送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2653-73702653-5667 

       实验与设备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1:我校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签订的处理分类

附2:我校实验室“三废”回收处理标签模板
           附3:深圳大学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申请表
           附4:深圳大学实验室废液回收专用桶申请表

附件下载:·附件1: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处理分类.doc·附件2:我校实验室“三废”回收处理标签模板.doc·附件3:深圳大学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申请表.doc·附件4:深圳大学实验室废液回收专用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