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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废工作安排(重发)

发布时间:2015-04-17 点击数:3282

各单位:

经过本年度的设备清查工作,请各单位对已达到使用年限(见附件1)并且不能继续使用的(登记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仪器设备,及时申办报废。仪器设备报废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工作内容注意事项2014年12月—2015年4月各单位填报《深圳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鉴定表》(见附件2)并移交相应报废设备至实验与设备部报废物资仓库1、单价3万元以下设备和单价3万元及以上设备分别填写不同的表格;2、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提供移交设备的清单,按清单核对入库,做好设备回收移交工作。3、报废设备如未送交仓库,单位必须出具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说明,否则将不予以报废处理2015年4月实验与设备部组织专家作技术鉴定 2015年5月上报校领导审批 2015年5月—6月根据报废设备性质和种类分别进行处理(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危险品、保密设备、医疗设备—由国家指定机构回收;其余设备—公开拍卖) 2015年7月上报市财政委备案,销账

《深圳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鉴定表》上交截止时间为415,请大家按上表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老师们可联系本单位设备管理员了解自己名下的设备的明细情况。

联系人:周海珏 电话:26535646 办公楼517

设备管理员QQ群号:374244685

 

                    实验与设备部

                     20141224

附件:

1.       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2.       深圳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鉴定表

3.       设备报废的工作流程

4.       报废设备入库流程

附件下载:·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现行.xls·深圳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鉴定表.doc·设备报废工作流程.doc·报废设备入库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