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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二〇一五年度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 点击数:3159

各单位:

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是更新实验项目与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实验室建设、实践勤俭办学理念和实现实验室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规范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我校于2008年启动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于20083月正式启动以来,我校实验课程任课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踊跃:二○○八至二一四年度共受理申报项目191个,最终立项资助139个试制项目与4个推广研制项目,资助金额总计274.3143万元。其中“多路处理器计算机教学实验箱”(项目编号2013003)和“个人便携式数控机床PPCNC”(项目编号2010008)在“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http://lab.caigou.com.cn/show.asp)中荣获一等奖。

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现开始受理二一五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项目申请人请于430日前向有关教学实验中心递交《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项目验收等信息请查阅《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结题验收须知》(附件2)。

项目申请人请注意如下事项:

1. 本基金暂不受理非实验教学类项目的申报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申报项目应着眼于我校本科实验教学的设备瓶颈,并充分征求相关实验课任课教师的意见在申请书自制实验设备的目的与必要性一栏,项目负责人应并就如何促进实验教学(如何与实验课程、实验项目配套,实验教学文件的编写,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预期使用率、年人时数与使用效益等)展开充分论述;

2. 严格控制样机数量。申报项目应只试制1台(套)样机;项目验收通过后,如样机试用效果良好并确需替代现有实验装置的,经校内专家鉴定通过并报我部批准后可进一步批量生产并推广使用;

3. 项目如须委托加工应优先考虑我校工程训练中心。项目加工费金额可与我校工程训练中心沟通,加工费计入自制设备的入帐价格;

4. 严格经费预算,项目采用合同管理。项目申报教师应如实、确切的填写经费预算(特别是材料费),经费预算表将列入合同文本,项目执行完毕后材料费剩余部分将回归我部;合同文本包含项目技术指标、验收材料清单(技术材料,包括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照片、同行用户报告等;教学材料,包括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等)、项目进度、经费预算与合同条款。所有项目均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

欢迎我校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申报!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洪皓,联系电话:2653-4879)。

附件1: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结题验收须知

 

                            实验与设备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下载:·1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doc·2深圳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基金项目验收须知.doc(更新于2015-4-17  8:12:00)